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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A账号使用、变更、注销申请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02日 08:50 责任编辑:信息中心 来源:信息中心 浏览量:

1.新入职、岗位调整或因工作需要使用 OA 账号的教职工,须填写申请。

2.申请需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送党政办公室审批。

3.审批通过后由信息中心统一办理,办理完成后通知申请人。

4.OA 账号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共享,使用人承担相应使用责任。

5.离职或调岗时,须及时办理账号注销或权限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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