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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机房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18日 23:05 责任编辑:信息中心 来源:信息中心 浏览量:

                第一章

    中心机房是学校网络核心设备、应用系统和数据运行、存储的关键区域,由信息中心统一管理。为规范各项管理要求,保证中心机房内设备的正常运行,现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出入管理

第一条 我校中心机房原则上仅允许中心机房管理员及相关的工作人员进入。

第二条 托管设备管理人员调整设备的软件设置,原则上应通过远程方式进行,特殊情况必须进入的,需经信息中心主任批准, 由中心机房专职管理员陪同方可进入。

第三条 所有进入中心机房的人员,必须在《中心机房人员出入及工作登记表》上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进入时间、人员、原因以及对设备所做的操作等。

第四条 外来参观人员需要经过信息中心主任批准后,由中心机房专职管理员陪同方可进入。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五条 中心机房管理员应随时监控设备、系统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上报,并根据指示及时处理,事后需详细记录。

第六条 非中心机房的工作人员不得擅自上机操作和对运行设备及其配置进行更改。

第七条 严格管理密码,对各设备及系统的操作密码定期更改,保证密码安全。

第八条 工作人员应恪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泄露机房各种信息资料与数据。

第九条 中心机房钥匙由中心机房专职管理员管理,信息中心主任留一套备用钥匙。任何人不经允许不得借用、私配中心机房及其内各种锁具的钥匙。

第十条 所有进入中心机房的人员,在离开中心机房时,都应仔细检查并关好门窗。

第十一条 中心机房的设备,如配有光盘、U 盘、移动硬盘等移动存储设备,应使用其原配的移动存储设备进行数据的移动。如设备没有自带的移动存储设备又确实需要使用的,必须确保移动存储设备的安全性。

第十二条 中心机房的任何设备不得运行未经学校允许的软件、服务等。

第十三条 所有放置在中心杋房的服务器或虚拟机均应安装信息中心指定的杀毒软件,并统一接受杀毒软件服务器的管理,管理员应按照要求对服务器进行相应的安全设置,对于由于没按照要求进行安全性设置,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服务器,中心机房管理员视情况可以对其做出物理性断网处理,所造成的后果由该服务器或虚拟机的归属部门负责。

第四章   环境与卫生管理

第十四条 中心机房的温度/湿度应保持在如下范围:

夏季:23℃ ±2℃ / 45%-65%

冬季:20℃ ±2℃ / 45%-70%

如果温度/湿度超出该范围,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使温度/湿度恢复正常范围。

第十五条 机房内严禁吸烟、喝水、吃食物、嬉戏和进行剧烈运动。进入中心机房的人员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

第十六条 中心机房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以保证其有效性。

第十七条 管理员应定期对机房环境进行清洁,以保持机房整洁。

第五章 运行管理

第十八条 中心机房实行运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密切监视网络中心机房的运行状况,认真、如实、详细地填写值班记录,确保设备安全、高效运行。

第十九条 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设备的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对新上业务、设备及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操作流程的,应事先进行详细安排并书面报信息中心主任批准签字后方可执行。所有操作变更必须有存档记录。

第二十条 做好设备的各种数据、文件的备份工作,并实行异地存放、专人保管。

第二十一条 所有中心机房的文档(包括但不限于纸、光盘等介质)、驱动程序、随机文件、保修文件,由专人保管,以备后查及使用,任何人借阅均需登记。

第二十二条 所有设备运行的软件、服务必须确保其来源的合法性与可靠性,不得安装、运行来源不明或非正当来源的软件、服务。

第二十三条 各类硬件设备的添加、更换必需经信息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进行,所有此类操作必须在《中心机房人员出入及工作登记表》中“工作内容”栏中详细记录,并对新增各类软件、现场资料等档案整理存档。

第二十四条 为确保数据的安全保密,对各业务单位、业务部门送交的数据及处理后的数据都必须按有关规定履行交接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 禁止在中心机房的所有服务器、虚拟机和网络设备上运行调试、开发中的软件或设置。

第二十六条 信息中心应定期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项制度的落实。

第六章 应急管理

第二十七条 停电处理原则

一)出现停电时,立刻联系后勤部门,确认停电原因,检查 UPS 和电池运行情况。

二)每间隔 15分钟观测一次机房温度,如温度升高过快,打开机房门进行散热。

三)正常关机前做好数据备份,保证数据在供电恢复后能正常运行。

四)在 UPS 停电前,人工主动关闭所有设备,避免硬件受损或造成非正常关机数据丢失。

五)根据停电时间确定保障的关键服务运行。

六)特殊系统严格按开关机步骤操作执行。

第二十八条 应用系统关机顺序

根据各应用系统在校园网中的不同优先级确定关机先后顺序:

一)各部门托管的普通服务器。

二)校园网一般服务器业务系统。

三)OA 系统、教务、学工系统等校园网关键服务系统。

四)智慧校园平台、核心网络设备、防火墙、学校网站系统等。

第二十九条 预案处理等级

一)一级:停电 1-2小时内,关闭各部门托管的应用服务器。

二)二级:停电 2-3 小时内,关闭全部一般服务系统、OA系统等校园网关键服务系统,关闭存储。

三) 三级:停电 3 小时以上,关闭全部设备和服务应用。

第三十条 服务恢复

一)恢复供电后,尽快恢复各系统运行。

二)按关机顺序逆序逐个开启各个应用。